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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征意见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望升至25公里

来源:中国网 作者:小艺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1-17
摘要:1月16日,福州市民从停车场骑电动车准备出行。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望升至25公里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2亿电动车七成不符合新标准,拟设过渡期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昨天起在工信部

  1月16日,福州市民从停车场骑电动车准备出行。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望升至25公里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2亿电动车七成不符合新标准,拟设“过渡期”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昨天起在工信部官网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这项国标18年没有修订,现行标准无法满足管理需要。与现行的标准相比,新修订的标准从整车质量、最高限速、电机功率等多方面进行了强制规范。此外,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合新标准的车辆计划年内逐步消化。

  速度、质量等多项指标提升

  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年1月16日起,该标准报批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新京报记者发现,现行的国标只有部分条款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不符合某些条款,电动自行车不允许生产销售,而新修订的国标是一个全文强制性标准,也就是说,其中任意一条规定都是生产销售的否决条件。这对行业来说,影响较大。

  从修订后标准的具体条款看,几个关系到生产企业和使用者的“硬指标”都有所调整。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

  2亿电动车近七成不符合新标

  据介绍,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3000多万辆。

  近些年来,很多电动自行车的指标超出了1999年出台的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据测算,目前全社会保有的约2亿辆电动自行车中有60%-70%不符合新标准。

  “这些‘超标’车性能上逐步接近电动轻便摩托车,但安全性能较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说,这些超标车交通安全隐患大,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事故,近年来,全国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和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已购不合新标车辆将逐步消化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表示,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前,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 追访

  【全文强制】

  任何一项不满足车辆都属不合规

  记者注意到,公开征求意见的新国标是全文强制性标准。也就是说,其所规定内容,未来都将成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否决性标准。

  一位电动车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的国标不是全文强制,虽然速度、整车质量、电池功率等都有标准,但属于推荐性的标准,只有三项以上(含三项)不符合规定才是不允许出厂的不合规产品。

  “强制性标准对生产企业来说,影响比较大,尤其是现在的规定,可能会大幅拉高整车的成本。”

  【速度提升】

  最高时速提升符合国际通用标准

  新标准将电动自行车限速从原来的20公里/小时提升到25公里/小时,是出于什么考虑?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向媒体表示,这个是考虑了一些群众出行的要求,在考虑了安全性的基础上适当地进行了一些放宽。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城市范围扩大,电动自行车成为快递和外卖等行业的主要工具,超标车在一段时间横行,时速早已超过现行标准,甚至比新标准还要高。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在25公里至30公里比较多,这个提升也符合国际上的通用标准。

  【脚蹬骑行功能】

  体现自行车人力骑行特点

  新修订的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又是出于怎样的考虑?陈大纪指出,“脚踏骑行功能不是新增的,原来就有,电动自行车说到底还是自行车,自行车就要求具备有人力骑行的功能,必须要有脚踏功能。”

  记者了解到,目前如上海等地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就要求登记的车辆符合现行标准,有脚踏功能。但有些厂家在生产时留出脚踏位置,为了应付登记,但脚踏板不能真正骑行。

  【整车编码】

  唯一编码符合日常管理

  新标准提出,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应当永久性地标上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唯一性整车编码。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交通项目部主任刘岱宗认为,整车编码可以说是在针对电动车违法问题上的一个重要尝试,把每一辆车都提供了追本溯源的可能。此外,未来还有可能对每辆车设置唯一的电子标签,便于管理。

  ■ 背景

  电动自行车与“超标”车划清界限

  2016年年初,首先在南方多城市拉开阵势的“限电单车”行动逐渐蔓延到北京,同年4月份,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内多路段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交通事故频发”、“交通秩序混乱”、“电池爆燃造成的火灾隐患大”……这些被归纳出来的“限制”原因将已经执行了十多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推到了风口浪尖,国标修订呼声越来越大。

  其实,电动自行车国标修订工作早在2001年就有企业和专家提出,据一位参与过第一轮修订讨论的专家说,多年来,国标修订工作终因为无法达成多方共识而屡次停滞。

  2001年以后,超标电动自行车渐渐占据市场,据有关部门统计,市场上大约有70%的产品突破国标,在速度、电池功率、整车质量等方面全面超越。近年来,随着外卖等行业兴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更加泛滥。

  2016年,记者在跟随北京交管部门查处违规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就发现,有的车辆速度已经远远超过国标,甚至达到40至60公里/小时,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一家电动自行车厂家负责人告诉记者,新修订的标准有望将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车明确划分。“符合标准的是一类,所谓超标的列为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他说,国家目前对电动轻便摩托已经有标准。

  2010年1月1日,《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实施。从速度规定上看,电动轻便摩托设计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不高于50公里/小时。“这样的标准比较符合现在一些专业类或者大城市日常用车的需求。”他说,新标准实施后,希望给电动轻便摩托留出政策空间,让使用者通过正规渠道考取驾驶证、登记车辆、使用车辆。

  记者还记得,2016年4月12日上午,在那场“禁电”风波后,15名法学研究者和相关业内人士针对电动车的路权问题探讨了四个半小时,如何平衡城市管理与电动自行车带来的问题,解决之道集中在了“以法为纲,以人为本”这个主题上。

责任编辑: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