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要: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大大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其核心在于所有条款必须强制执行和增加防篡改要求,堵住了两大漏洞。同时,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等方面的安全内容;并适当提高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两项指标—— 1月16日,工信部网站、国家标准委网站对外公示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这也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标准将大大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其核心在于堵住了两大漏洞。一是此前的标准是部分条款强制,现在改为所有条款必须强制执行。二是此前许多电动自行车出厂以后有改装现象,导致速度等指标超出标准规定,因此在新标准中增加了防篡改的要求。”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介绍说。 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现在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超标”了吗?已购“超标”车怎么办?新标准会增加购车成本吗?带着这些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新标准新在哪儿? 高延敏表示,与此前的标准相比,新标准最核心的调整和完善包括7个方面。除了堵住两大漏洞外,还适当提高了两项指标,分别是把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把含电池在内的整车重量由40kg调整为55kg。同时,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两个方面的安全内容。 从外形上看,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即必须有脚踏板。对此,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解释说,“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是为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事实上,这一标准的根本意义,在于明确了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而不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因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资格,车辆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行驶证和号牌,并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但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享受了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速度、载重等便利,却没有提供上述相应的安全保障。 新标准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记者梳理发现,新标准明显是以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发生的各类事故为基础设计的。比如,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避免产品出厂后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明确了前后轮中心距、车体宽度和鞍座长度等指标,防止车辆超长、超宽,避免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增加了车速提示音,回应了群众诟病的电动自行车声音小、速度快,从背后靠近时不能提前预警的问题;由于近两年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和充电器故障引发的火灾越来越多,新增和完善了电气安全和充电器安全内容等。 为何制定新标准? 我国已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大部分使用铅蓄电池,使用锂离子电池的产品仅占10%。 “为了方便群众生活,如此庞大数量的电动自行车是被列为非机动车管理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对经济日报记者解释说。近年来,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为了占领市场、迎合消费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速度、体积、重量和动力性能等远超标准,对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 比如,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的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目前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 “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未经培训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再加上超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李江平说。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12万起,造成死亡1686人、受伤1.27万人、直接财产损失2228.6万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分别年均上升8.6%和13.5%。 此外,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也逐渐增多,涉及超标车的消费者投诉大幅上升。事实上,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将承担更多责任。 李江平给记者举了个例子:2017年11月8日,陈某醉酒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被深圳交警查获,经检验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重量达98kg、速度可达60km/h,检验认定为摩托车;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生产这辆电动自行车的企业也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工信部还正在修订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符合该标准的可列为机动车。 存量超标车怎么办? 新标准公布后,2亿辆存量电动自行车中已经存在的超标车还能上路行驶吗?对此,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副主任王莉介绍说,首先,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将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当地政府将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纳。”高延敏进一步解释说。 李江平表示,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陈奕辉也表示,将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监管,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新标准实施会不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呢?对此,陈大纪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新标准实施后,每辆电动自行车因新标准中防火阻燃、车灯、反射器、提示音等要求提升而增加的生产成本在200元左右,与目前市场上主流车型2000元至3000元左右的市场价格相比增加有限。随着新标准实施后相关配套零部件厂家增多、采购成本下降、一次性投入逐渐摊薄等因素影响,企业成本会逐步降低,所以不会给消费者购买造成较大影响。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道路交通工具,需要兼顾平衡安全、秩序、效率,但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李江平说。 事实上,新标准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已进行了适当放宽,就是考虑到现在消费者出行范围扩大、生活节奏加快,要给消费者比普通脚踏自行车更大的出行半径。 新标准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可以选择继续生产和销售非机动车产品,但要根据新标准的要求设计新产品和改造现有生产线,生产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也可以选择生产和销售机动车产品,但要经过电动摩托车项目核准,并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黄 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