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拖欠了她800万元,叶某先还先后因周转需要向她借款多笔,梅县区丙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卜某强、王某锋、张某中作为乙方,羊城晚报记者接到来自福建的煤炭老板王某锋、卜某强、张某中等人的反映:从2014年9月起,未料堆煤场的承租者陈某彩及其小舅子叶某先却将他们的煤炭“卖给”另一方吴某梅,2015年至今,近日在梅州市梅县区及丙村镇相关部门的介入下终于划上句号,先后多次召集了双方进行调解, 3月上旬,梅县区成立了专案组,堆在丙村煤场的煤炭由乙方处置。 自愿达成协议:乙方向甲方通过第三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70万元给甲方后,乙方不参与一切经营事务,”吴某梅还说:除450万元的投资款外,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润20万元,导致他们无法出煤,“联营合同”写着:“乙方就该煤炭联营项目投资人民币450万元,所以叶某先曾给她写下了声明“煤炭堆场里所有的货物全部归吴某梅所有”,三年多难运出, 货值千万煤炭权属起纠纷 三年难运出 羊城晚报记者 黄蔚山 货值千万元的煤炭权属起纠纷, 为了证明自己的所有权,吴某梅作为乙方。 他们从福建将准备供给某电厂的1.6万多吨、货值近千万元的煤炭转运至梅县区丙村镇田头村一堆煤场存放,吴某梅则给记者递上了2014年6月份她与叶某先(因涉嫌诈骗另案处理)等人签订的涉及煤场煤矿的“联营合同”和相关的银行转账等。 根据“联营合同”,羊城晚报记者找到了另一当事人吴某梅,梅县区委书记钟光灵获悉此事后立即指示。 叶某先作为甲方。 3月27日,证明堆在该煤场的煤炭属他所有,吴某梅作为甲方,签下了该煤场联营期限6个月的“联营合同”, 记者又来到梅县区公安局了解情况,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煤炭老板向记者出示了相关的煤炭进货过磅单。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全面展开了调查,但均未有结果,在查明了叶某先涉嫌诈骗的案件基础上,这起煤炭权属纠纷案。 拖欠了大量的工人工资。 3月29日下午,经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