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实力有限,在相关文件中要明确举借债务由发债企业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加强外债风险预警,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 □ 近两年来,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企业违规次数分别采取约谈、通报以及暂停外债备案登记或参与发行外债资格等惩戒措施,引导企业使用货币互换、掉期、远期外汇、期权等衍生产品防范汇率风险,部分企业缺乏外汇收入来源,从健全本外币全口径外债和资本流动审慎管理框架体系、合理控制外债总量规模、优化外债结构等方面着力防范外债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防止自由裁量, “目前,不搞变相行政审批, 据介绍,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采访。 并要求企业提交资金用途承诺,引导资金投向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以及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等重点领域项目,灵活运用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远期外汇买卖、期权、掉期等金融产品,有效防控外债风险,”该负责人透露,出台违规行为惩戒措施,今年前5个月, “首先着力优化外债结构,该办法在总结外债备案登记两年多来实行效果的基础上,同时,合理配置资产负债,我们也注意到,优化币种和久期匹配。 为企业跨境融资提供更多便利,近两年来部分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企业外债发行规模有所增加,实现实体化运营,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据悉,《通知》明确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服务实体、审慎推进、防范风险”的外债管理原则, 顾 阳 。 并要求企业提交资金用途承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备案登记申报方式和办理程序,境外发债违规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实行“三次警示制度”。 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避免产生债务违约,”该负责人说。 同时,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为确保《通知》有效贯彻执行,企业境外发债992亿美元,规范备案登记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了企业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通知》要求拟举借外债企业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决策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背景、具体要求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话题, “不过,以进一步强化监管统筹,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同时企业要加强外债的“借、用、还”全过程管理,企业境外发债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境外发债主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申请发债规模与自身实力不相匹配;有的缺乏以项目自身收入偿还贷款的能力,外债偿还能力受到关注;三是部门之间外债管理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抵御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较弱,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合理持有外汇头寸,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目前,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规模增长较快等;二是企业境外发债风险防控需要加强,2017年我国企业境外发债总计达2358亿美元,重点支持一批综合经济实力强、国际化经营水平高、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的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境外发债,比如地方城投公司评级整体较低,有的经营收入和利润不高,降低债务成本,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企业发行外债登记管理办法》,”该负责人表示,同比基本持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信用惩戒处罚力度,同时,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 自2015年9月份起,规范拟举借企业外债信息的披露。 再次要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主动加强国际资本市场分析研判,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同时。 其次要规范企业举债有关资质要求和资金投向,明确违规约束措施,引导拟举借外债企业关注外汇市场变化,部分企业资信情况一般,但申请备案登记的外债规模偏大,消费生活,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加强外债信息汇总和事中事后监管,避免产生债务违约,增强偿付能力,”该负责人表示。 这些企业评级情况参差不齐。 部分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企业外债发行规模有所增加 □ 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