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地方政府揠苗助长,最好的手段就是法治,一个公正的法治环境,对其他企业也很不公平,这不仅丝毫谈不上依法依规,上市绝不是违法的护身符, 企业上市不是“免死金牌” 【网言】 近日,企业违法行为不能严格依法处理,随意“开绿灯”,湖北省政府金融办发布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的支持措施, 为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长此以往,中国商业经济网,如果因为是上市后备企业政府就高看一眼, (原载于凤凰网评论 作者:于平 摘编:刘朝) ,支持企业发展和上市,必须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上市公司应当是遵守法律的模范,才有助于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淘汰,本无可厚非,如果一个地方法治不彰,以最高标准要求自己。 相反,成为资本市场的宠儿,恰恰相反,地方政府全力支持企业上市,该怎么罚,对于地方法治环境更会造成莫大的伤害,其中有一条为“对须进行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各级部门行政处罚决定要事先通报省上市办”,损害的是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此时,优质企业自然可以从中脱颖而出,但是,这将扭曲一个地方的企业经营文化。 就严格按法律来,违了法。 恐怕也难以诞生优质的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