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房企做好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工作,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 三亚已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需重新申报价格备案 新华社海口8月30日电(记者王存福)三亚市发改委、住建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销售。 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三亚市发改委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循合法和诚信原则,实际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的不予网签,公益,凡具备预(现)售的商品房项目, 通知还要求。 此前已经申报销售价格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三亚市发改委和三亚市住建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6个月后需要调高销售价格备案的, , 通知要求,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未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的,合理确定或调整销售价格,应重新申报审核备案, 此外,经三亚市发改委审核备案后,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实施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据开发建设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