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男子在泾县站乘车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行李中携带了2只野生黄缘闭壳龟,该男子因涉嫌非法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被移交泾县森林公安局处理。 9月3日,男子黄某持当日G28次列车在泾县站乘车回合肥,过安检时安检员发现其行李中有活物,当即要求开包检查。黄某不以为意,笑称自己爱好养宠物,行李中是自己在泾县买来准备带回家饲养的2只龟。执勤民警向其宣传宠物不允许带上列车,让黄某将龟妥善处置后再来乘车。宣传过程中,同样是动物爱好者的民警发现2只龟是黄缘闭壳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运输、携带该类动物出县境时应当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及检疫证明。
图为黄某携带的黄缘闭壳龟 由于黄某没有取得2只龟的合法来源证明和检疫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泾县站派出所将其移交给泾县森林公安局处理。听闻自己的行为违法了,黄某也懵了,想不到自己只是因为爱好购买宠物,却触犯了法律。 民警提示:根据《铁路进展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活动物(导盲犬除外)不允许携带乘车,更不要说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保护动物了。宠物爱好者在购买宠物时也要注意甄别,确认来源是否合法,不要像黄某一样触犯了法律还不自知。(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