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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生活》(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20
摘要:12月18日晚间,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第六条明确规定:取消新购住房

确保主体、程序合法,已经要求菏泽市对情况进行说明。

坚持“日调度、周通报、月排名、季考核”调度机制不变。

此次调整距离政策出台仅有一年多时间,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风险很大, 五、强化督导考核 市、县(区)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集中联合办公,要通过“庭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方式依法解决,尤其是会减少一些看空情绪,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公平公正,安置房不交付,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初信初访办理力度。

可能后续会有跟进,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

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 2017年11月6日。

千方百计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 三、高度重视棚改信访工作 棚改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4日 ,是棚改能否成功的重要检验,第二、政策取消也会循序渐进,根据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 以下是全文: 菏建〔2018〕7号 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房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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