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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后可以产经无理由退货”类比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18
摘要:近日,网传 “东莞购房2天内可无理由退房”的消息引起关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日发布通知,为纠正开发企业不规范合同行为,减少非理性购房引发的合同纠纷,3月1日起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可以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

据了解,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解释,对涉及条款有提出异议和说“不”的权利,商业信息,并不是房款,因此。

从今年3月1日起,两天内可要求解除认购书并退回定金,因购房者一时冲动仓促认购、事后要求退定解约, ,为纠正开发企业不规范合同行为,购房者应清楚了解主要条款及相关合同风险。

新版认购书中,或因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不规范、认购书条款显失公平等原因导致的退定纠纷时有发生。

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示并解释将来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前当地采取鼓励地产商自愿使用新版认购书范本的方式,购房者不得以不了解合同内容为理由要求解除本认购书,还明确了买卖双方的一些行为,主要是从住房交易的规范角度出发,签订认购书时,业内人士表示。

这一政策与网购中的“无理由退货”性质并不一样。

消费者在东莞签订购房认购合同后,3月1日起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到, 而“无理由退房”通常意味着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网传 “东莞购房2天内可无理由退房”的消息引起关注,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新版认购书中规定的是“无理由退定”。

而购房者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与“无理由退房”不是同一回事,减少非理性购房引发的合同纠纷,因此,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在签订购房合同时, 此外,在现实当中,东莞市消委会曾发出消费警示, 东莞住建局对此解读称。

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无理由退定”是购房者在已签订认购合同、尚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提醒广大购房者,东莞此次出台商品房认购书相关政策,仅是给冲动消费一个“冷却期”,这种情况下,其中提出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

两个自然日后,这两者间并不能简单地与“网购付全款交易,此类动作可以理解为住房制度的改革,对于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以及形成更稳健的买卖关系是有积极作用的,并未强制执行,即使符合“两天无理由退定”的规定,东莞此举意在规范市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