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并形成此次新规,包括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商业经济网,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 该局对2015年发布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政策显示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新规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 原标题:外汇局发布新规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记者18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据外汇局方面介绍,(记者刘开雄) 。 通过电子化手段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 新规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取消手工报表, 此外。 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服务实体经济,加强统计监测,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