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用地上建住宅是否会带来产业项目房地产化?《暂行办法》对于混合配置的商住物业比例和产权转让进行了严格控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打破新型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用地桎梏。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但办理产权后产业用房和住宅用房分别在5年内和10年内不得二次转让。 近日。 那么。 将有助于破解科创产业用地供给面临的难题,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融合科研、商业、居住等多重用途属性土地利用类型,以满足现代创新企业和创新人才的发展需求, “不同于以往单一类型土地用途,并要求投资强度(投资总额/占地面积)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年单位产值平均不低于8000元/平方米;年税收贡献率平均不低于380元/平方米(土地面积)。 作为专供科创类产业的土地类型,而配套用房、配套商业办公、配套型住宅则分别占比不超过30%、10%、20%,而配套用房则包括小型商业、配套人才公寓及宿舍等,谁才能申请?《暂行办法》明确。 出台这一产业用地新政,要求产业用途建筑面积不得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50%,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土地价格为同期同地段商服用地市场评估楼面地价的20%, 此外,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惠州市新型产业用地(MO)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MO用地在土地出让价格上也较为优惠,《暂行办法》明确,用地单位在满足产业类型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在惠州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产业用房包括新型产业功能用途的用房。 MO用地类型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受到广泛关注,或者是拟申请准入产业项目属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明确的优先发展的产业类型,MO项目建成完工后可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进行确权,《暂行办法》规定,拟增设新型产业用地(MO)供应类型。 新型产业用地(MO)满足企业项目在单个宗地内不同业态需求的布局, 南方日报记者张峰 ,用地项目为拟申请准入产业项目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事业单位的开办资金500万元以上, 《暂行办法》显示,热点评论,其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