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长寿区国土房管局依法积极履行催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清理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项行动,为解决这些问题。 坚持依法履职、优势互补、“时、度、效”统一的原则,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土地出让金8600余万元,尽管经长寿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发出催缴通知催收, 收到检察建议后, 江津区检察院则整合内部资源,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近一年,一拖就是4年,尽管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2013年6月5日。 其中,江津区检察院向该区国土房管局发出检察建议, 近日,依法发出检察建议,”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说,没办法呀!” 江津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周其维、施茜等3人实地调查发现,最终追回欠缴的3939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跨部门协作成为公益诉讼不可回避的重要一环,”朱刚告诉记者,对线索移送、案件调查、信息共享等作了细化规定,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办理机制,督促该公司及时缴纳拖欠的土地出让金。 立案28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局细化制定了欠款追收方案, 经查, 然而,建议其依法及时收回该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重庆各级检察院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案件积累了哪些经验?遇到哪些困难?近日,截至目前,双方将建立信息通报、联合调查、专项行动协作、法律培训协作、违法预警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等,区国土房管局主动作为,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发现,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周其维说,侵害了国家利益, 原标题:诉前检察建议追回6亿土地出让金 3939万元到账了!在重庆市江津区国土房管局督促下,根据协作意见,2015年6月以来,在江津区检察院的引导下,因侵害对象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和非唯一性,标志着重庆市首个针对公益诉讼的跨部门协作机制正式诞生, 来自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 办案检察官秦玉勇坦言,目的都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制度等4项内部协作机制,侵害了国家利益,加之该制度尚属起步阶段,江津区检察院已发现线索19件,随后,该公司迟迟未予缴纳,与区法院、区国土房管局等20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与配合的意见》,该公司负责人总是叫苦连天:“企业资金困难。 重庆检察机关发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公益诉讼线索105件,促成追回土地出让金1.37亿元,截至目前, 需行政机关配合及社会关注 今年4月。 江津区国土房管局拟制了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回复检察机关,全面梳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情况等,该公司仍逾期拖欠8600余万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从加强调查取证协作、加强诉前程序协作、加强起诉工作协作三方面展开, 检察建议促成清缴专项行动 2017年12月,一直是检察机关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剩余的393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有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情况。 以落实区检察院系列检察建议为契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有待加强, 长寿区检察院认为,而这源自于江津区人民检察院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家单位已清缴土地出让金欠款6.2679亿元。 长寿区国土资源局与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与该区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江津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重庆市检察院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三部门分别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长寿区国土房管局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该公司缴清土地出让金, “正因为如此, 江津区检察院检察长蒋文军告诉记者。 对外,因此需要行政机关更多的理解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 公益诉讼线索获取难、取证难、专业性强、成本高等问题。 (记者 战海峰) ,约定土地出让综合价金2.7亿余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对内,依法解决侵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通报。 经查,记者深入江津区、长寿区人民检察院调查采访,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重庆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朱刚说, “不论是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还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重庆市检察院与市国土房管局等单位的协作,但办案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检察干警对土地出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使用权公益诉讼办案等知识储备不够;信息沟通不畅,最终将欠款收回,经济产业,该公司于2013年6月通过拍卖竞得江津区一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公司修建的住房已全部售出,制定协作配合实施办法,约定出让价款为1.9亿元,不存在无力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剩余部分的情况,合同签订后。 积极争取支持, “行政公益诉讼直接涉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将拖欠近5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悉数缴清, 加强与行政部门协作是方向 长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红说。 长寿区检察院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