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本条第二款是对第一款任意撤销权作出的例外规定。 阿俊承诺将其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房产份额赠与女儿,消费生活,实际是要求确认其产权份额为36.65%,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原被告未能就该房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决驳回阿俊的全部诉讼请求,房屋产权份额应由三人平分,阿俊在离婚时对小欣的赠与,等孩子满十八岁重新确认过户手续,故还处于赠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阿俊要求由两被告共同向其支付36.65%的产权价值,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故认定涉案房屋产权份额应由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