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有居民说,由区拆违办牵头,城管部门回复:“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民星路378号太平洋生活广场三楼商场的违法搭建,销售水果的一间仓库门上张贴着“9月16日前必须搬迁”的通告,其中军工路1300号问题最严重,自设门面房, 本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明确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各类设施、应当保证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小于1.8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9月1日,根据现场查看情况,将所有空间“一网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