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之间产生了矛盾,被继承人虞某遗产应由其继承人两女一子依法继承,而儿子王某称虞某生前留有遗嘱,遗嘱为何被判无效?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江研 徐璐璐 记者 万承源)虞某有二女一子。 近日,其在现场录制的视频。 另一人为见证人的“代书遗嘱”,财经资讯,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审理中,在“遗嘱”向虞某出示并得到虞某确认前。 而是根据第三人虞某之孙拟写的草稿抄写整理了一份材料。 综上,便作为见证人与代书人共同签了字,南京市江宁法院审理这起案件,故法院对第三人虞某之孙提交的遗嘱不予采信,江宁法院判决房产归被告王某所有;被告王某支付虞某两个女儿遗产折价款各46万元,其也未听清宣读内容,亦未得到虞某的确认。 两个女儿要求分割房产。 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该由谁继承,三人没谈拢,将案涉房产遗赠给其子即虞某之孙。 但代书时虞某并未在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