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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县(市)房政策地产主管部门于每月27日前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13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净化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住建厅决定于3月至9月开展全省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

通过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与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税务、金融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请一并遵照执行。

同时。

我局将于近期对部分县(市)和主城区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检查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同时,要对本辖区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全面调查摸底,请认真贯彻落实。

案例检查报告和总结报告一并.上报,要及时进行调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价格法规、非法规避纳税、违规金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动查处,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

二、加快建立联动机制 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时间要求,省住建厅决定于2019年3月至9月开展全省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鲁建房函(2019) 1号。

要将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经济产业,抓紧启动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上报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并建立台账,邮箱:lcszjjisck@lc. shandong. cn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点击本条文字) ■团购/FCCS看房团报名电话:0635-8201876 ,要组织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对照《通知》中整治重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联系人:王涛, 请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于每月27日前,依法依规快速处理,联系电话:8492078。

一、迅速落实《通知》要求 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净化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

细化工作任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市局评价各县(市)房地产工作的依据。

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抽查;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和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涉嫌违规中介机构, 三、认真制定整治方案 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