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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应在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登政策记)一并予以办理;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在建项目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21
摘要: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监督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应按交楼标准(包含装修分部工程)办理相关手续。

并在施工许可证附件中予以注明。

应补充办理装修分部工程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

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监督管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确保交楼(装修)标准与样板房及销售合同所注标准一致,严格要求装修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经技术审查合格后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含样板房)公示所售商品房是否带装修交楼, 《通知》要求施工许可核发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带装修交楼的,落实企业主体首要责任,ㄉ┝训龋┓揽睾妥靶拗柿康陌压兀韪阶靶薇曜迹陆ㄏ钅坑υ谑┕ば砜桑ê柿堪踩喽降羌牵┮徊⒂枰园炖恚灰寻炖硎┕ば砜芍ぁ⑽窗炖碓な坌砜傻脑诮ㄏ钅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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