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我局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即日起在营销中心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接受购房人和社会监督,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为房地产扫黑除恶和“楼霸”专项整治线索, 三、从严进行诚信惩戒,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