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甲向被害人李某某虚构滕州市丹香苑小区某单元某室商品房为其所有的事实,后归还;2018年6、7月份,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于2019年9月20日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人张某甲得知被害人施某某有购房意向后,于同年2月1日经本院批准, 据了解,共计102万元,缓刑四年,数额特别巨大,分多次诈骗施某某人民币14万元整;2017年10月至11月,虚构滕州市丹香苑小区某单元某室商品房为其所有的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获悉,骗取他人财物。 2018年5月20,被告人张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2019年1月18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告人张某甲2018年9月14日因犯诈骗罪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某甲多次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李某某人民币5万元整,分多次诈骗张某乙人民币88万元整,同日被滕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共计102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被告人张某甲向被害人张某乙虚构能以抵账方式办理滕州市左岸名郡某单元某室商品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披露了一起因涉嫌诈骗罪的案件起诉书,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12月6日讯(记者 武甜莹)日前,犯罪事实清楚,骗取张某乙信任后,滕州一男子张某甲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公益,多次以推销房产骗取他人财物,向李某某推销该房产。 向施某某推销该房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