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姚倩)7月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67期 总第517期)称,在对全省范围内往年抽验不符合规定较多,掺杂掺假问题突出和易染色、增重、硫磺熏蒸的中药饮片进行靶向性监督抽验中,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楚风中药”)等企业生产的26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经庆阳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楚风中药生产的批号为B506051猪苓在性状项目上不合格;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嘉峪关市泰和中药饮片厂、酒泉市培丰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2010121403、160808的蛇床子在总灰分、含量测定项目上不合格。 此外,河北济鑫堂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兴和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安徽聚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猪苓、海金莎以及白芍等产品在性状等项目上不合格。 公告显示,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财经资讯,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产品,并进行整改。 同时,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