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2.2)、(2.9)、(2.11)、(2.12)项外,基金管理人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后。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 (四)当事人一方违约,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3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0 五、基金财产保管11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4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6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9 九、基金收益分配23 十、信息披露24 十一、基金费用25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7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8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9 十五、禁止行为31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2 十七、违约责任34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4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35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成立时间: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按成本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按成本估值, 5、关于银行存款投资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正常有效指令执行,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基金管理人在30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 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因此,如果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卖现象,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便于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 (2)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使用传真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书面确认过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应基于审慎原则评估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并据此选择存款银行,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提醒基金管理人,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在上述期间内,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以DVP(券款兑付)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从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 有约束力,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 2、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递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 2、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 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托管费划付指令,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认。 相关损失由基金管理人先行承担,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 并以传真作为应急方式备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 如出现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直销申购资金实行T+2日前清算,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 基金管理人还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基金管理人发送给基金托管人的纸质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清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 (八)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 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相关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考察后确定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证券经营机构,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 (二)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应于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用于证券清算,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副本为准,出具验资报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