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6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生产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公益,针对上述问题。 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生产日期:2019-08-07), 是供应商送货的原料(墨鱼)存在污染物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而导致的,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要求供应商保证配送的每批原料的体积和质量要基本均匀;2.对来料验收部员工进行抽样规则标准的培训, 东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鸿福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富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锦墨鱼”产品(商标:/,不合格食品涉及东莞富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锦墨鱼”产品。 规格型号:300克/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0〕Z40325004号),该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2.处罚款65000元,确保抽取的原料样品更加具有代表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期)》(2020年第33号), 该企业对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原因排查分析:墨鱼是其公司分装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 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不合格的原料一律拒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