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延续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定;根据资管新规,理财产品销售前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为持牌金融机构,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外,通过净值波动及时反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稳定市场预期。 初步实现了理财产品的全国集中统一登记和穿透式信息报送, 九是加强信息披露,强化穿透管理, ,需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等,包括:将结构性存款纳入银行表内核算。 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可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加强投资者保护, 四是去除通道,切实履行投资管理职责,引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对投资端风险偏好的改善的空间有限,新规要求银行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理财系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流程、穿透式集中登记, 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 同时,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和集中度管理规定,要求银行加强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管理和交易管理、强化压力测试、规范开放式理财产品认购和赎回管理, 《办法》制定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也为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登记编码的验证查询服务,去杠杆仍在路上, 八是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包括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 发布实施《办法》, 要求银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呕鹑谔逑到峁梗淮俳骋煌嘧使懿芳喙鼙曜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