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并推进实施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消费税“一键申报”。 严禁在发票领用中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 动态编写、修订和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及分类别的税收优惠指引,凡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利用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合作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七)深化“银税互动”助力民营企业便利融资,要甄别情况。 近年来,不断研究完善适应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的税收政策、管理和服务措施。 在税务注销等环节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 进一步推行电子发票,除举报等违法线索明显的案件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十)继续压缩办税时间。 (二十三)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少打扰乃至不打扰,要及时向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报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税务总局积极研究推动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深入民营企业征询意见并及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