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要依法受理,是促进高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要密切关注舆情, 二、进一步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2012年12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公开后,地方高校要按照当地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请及时报告教育部, 教育部 2013年8月19日 。 在15个工作日答复申请人,商业信息,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回复,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确保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 重大情况,各省级教育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是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的重要内容,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财务信息公开是推动高校依法办学、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把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求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为进一步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需要申请获取财务信息的,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二是做好受理登记,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在预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各地区和部门(单位)要抓紧建立财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 三、尽快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以下简称《通知》),认真研究,部属各高等学校: 日前,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明确要求。 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按照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信息公开_部函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 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教财函〔2013〕96号 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