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安徽保监局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考虑你公司及时进行整改,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经办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公司被罚款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涉嫌违规使用保费申购某银行理财产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2012年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公司收费岗工作人员。 (中新网金融频道)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公司在2012年11月19日至12月17日期间,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孔凡芹,存在违规使用保费申购某银行理财产品的违法行为, 黄春江,安徽保监局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安徽保监局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商业信息,且未造成资金损失,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