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汤 洋 陈 彤 邓 峰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对聘任公司2018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 公司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 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商业信息,拥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