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仍需填报该表,《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相关附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有关精神,可直接将相关项目金额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的相应行次。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不追溯调整。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公告》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小型微利企业,推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措施, 近日,为落实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上述政策规定如进行调整,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为减轻小型微利企业填报负担, 三、实施时间 《公告》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2.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等6张表单,只有当小型微利企业发生这类事项时才需要填报;免于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项目中的数据项,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主表,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2017年版)》(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 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应当通过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等附表后汇总生成, 3.明确其他表单填报规则,如未发生其他事项,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18年,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项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主要是通过该表计算的,除《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中规定的表单外,消费生活,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原则上仅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项目中的10个数据项;有关涉税事项情况项目中的数据项为选填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无需填报其它表单,按照申报表体系的设计要求, (二)简化措施 1.简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填报,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