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 否则不予受理)。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请于4月22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两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经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公示期限为2019年4月16日-4月2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8552879 附件1: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附件2:撤销的示范试点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一、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 武汉市青山工业区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 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曹妃甸工业区 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胶南经济开发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 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 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 四川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 附件2 撤销的示范试点名单 一、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 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冀州经济开发区(主动申请)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动申请) 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吉林高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热点评论,初步确定了通过验收和撤销的示范试点名单(附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对各地报送的验收材料进行了复核,公示期间如有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