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公告外,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具体扣款方式以中邮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暂不办理申购等业务,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 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自 2019 年 10 月 17 日起,若今后中邮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邮证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岳帅 电话: 010-67017788-606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 传真:010-67017788-9696 网址: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关于本公司在中邮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邮证券的有关规定。 编 基金基金名称申购赎回 定期定 转换 号 代码业务 额投资 业务 1 000009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A开通开通 开通 2 000010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B开通 不开通 开通 3 000032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A开通开通 开通 4 000033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C开通开通 开通 5 000111 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6 000112 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 C 开通 不开通 开通 7 000147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A开通开通 开通 8 000148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C开通开通 开通 9 000265 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 开通 不开通 开通金 A 10 000266 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 开通 不开通 开通金 C 11 110017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 A开通开通 开通 12 110018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 B开通开通 开通 特别提示: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中邮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扣款是否顺延以中邮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 本公司将增加中邮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中邮证券最新规定为准,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邮证券的规定为准,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中邮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 10 月 17 日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邮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投资者可自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上述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邮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起点金额为 1 元。 ,经济产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