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 8. 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 9 订立重要合同,准备相关材料。
或者子公司拟将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时; (二) 有关各方拟就该重要事项进行协商或谈判时; (三)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及其他知情人员知道或应该知道该重要事项时,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应当及时报告,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包括发生重要事项的原因,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 2.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 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4. 董事会通过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 5.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 6.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 7.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1.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行职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