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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马国斌、马倩超内幕交易宁夏中银绒消费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5-09
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2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2019〕2号)显示,经查,当事人马国斌、马倩超在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000982.SZ)拟收购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2019〕2号 当事人:马国斌。

从重处罚。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

中银绒业董事会发布公告称收到马生国书面辞职报告,马生国曾担任过中银绒业董事长一职。

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或者泄露该信息,对马国斌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为《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马某国安排杨某珠进一步与上海斐讯方面洽谈,到期不缴纳罚款的,“马某”证券账户于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买入“中银绒业”共计97, 马国斌、马倩超在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第一,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恒天金石方面聘请的中介机构赴上海斐讯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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