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达10 万元以上;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如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五)重大事件: 1、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以上。 11、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应披露的事件和交易事项,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以上, 第十一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出现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设定信托的情形时,公司可追究负有相关报告义务人员的责任;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六)重大风险事项: 1、遭受重大损失。 董事会秘书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汇报,单次损失在10 万元以上; 2、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9、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10、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1、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适用该条规定,相关部门(包;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按照本制度规定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 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络工作,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以上,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市场环境、贸易条件等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 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2、聘任或解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14、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 16、发生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可给予负有相关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处分。 无论金额大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