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以罚款壹万元(10000.00元),处以罚款贰万元(20000.00元),山东博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济南靓彩印务有限公司、济南福瑞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山东博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被处以2万元、2万元和1万元罚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之规定。 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2018年7月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之规定,该单位危废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济南靓彩印务有限公司,济南市环保局公布了一批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热点评论,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之规定,2018年7月7日,该单位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洒水等措施控制粉尘排放, 济南福瑞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罚款贰万元(20000.00元),2018年6月26日, 14日。 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