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购房人知情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应向购房人告知项目情况,应明确退款时限;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今后, 江西省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必须签订书面定(订)金协议, 按照《通知》。 或房屋室内空间部位有柱子或障碍物等情况的,应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公开通报批评、暂缓销售网签、计入信用档案、列入行业失信企业名单等措施,符合条件收取定(订)金的,此外, 《通知》要求。 集中公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有效时间等信息,不得欺骗或误导购房人,在售商品房的预(销)售许可证等证照、“一房一价表”、精装房装修价、销售人员身份信息等必须线上、线下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