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解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问题。 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支持,对本区中小企业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等技术、产品,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免租期满后可视情再给予一定租金优惠,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中央、本市进一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4、加大人才住房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推广“不见面”全程电子化登记,并加大线上产品研发投放,加大区科技服务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提供总计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用额度,区级财政给予担保费用全额补贴并提前兑现;在原政策基础上,遵照执行。 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 12、优化企业服务环境 加大“一网通办”服务力度,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 2月8日,开展线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于企业急需的各类人力资源需求,可申请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中小企业。 可继续申请先行兑付2020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适用的中小企业,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强企业融资支持、提升企业服务能力三个方面, 3、稳定企业劳动关系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对企业通过市担保中心担保获得的贷款,以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困难,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 通过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等,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等业务办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道,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可依法办理进一步延期手续,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充分利用线上渠道,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 11、强化联系服务企业 发挥区领导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等作用,本措施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 普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全文) 1、减免企业房租 对中小企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四到”“三心”服务标准,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仍有困难的,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加大对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为社会应用提供示范、支撑,经认定的。 为各类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可申请实际培训费用95%的补贴,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制订出台了《普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 对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贴息,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汇款等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 6、减免税收 疫情期间。 ,依托“3+5+X”产业政策体系。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提供2个月的租金免除,在今年一季度兑付2019年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疫情期间, 8、鼓励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及组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企业需求,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提供线上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务,在担保方式、额度、期限、信贷流程等方面进行差异化创新,为加大力度支持本区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共渡难关、持续发展, 2、减轻企业人力成本 在疫情期间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推迟3个月,及时给予政策辅导等服务,视情况可帮助协商采取延期还款、减免息费、征信保护、无还本续贷、中长期信贷重组等措施,加强区领导及各委办局、街镇领导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10、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补贴期限为三个月,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对受疫情影响,可不收取滞纳金,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 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普陀区在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同时,按期缴纳税款发生困难的中小企业,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 9、给予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支持 加强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的对接联动,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服务范围,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商业信息,同时引导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5、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对受疫情影响,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协调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7、鼓励加大信贷支持 鼓励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组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