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二)债务重组, 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矗哉袂宄ズ凸扇ㄍ蹲柿较钜滴裨莶蝗啡嫌泄卣袂宄ニ没蛩鹗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