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年初以来,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数字赋能检察管理和法律监督,借助“数字”力量,驱动司法规范化和办案质效提升,将已获取的数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果。 2022年,洮南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能中发现一起社保诈骗案。杨某某死亡后,因社保局未及时掌握杨某某死亡的信息,继续向杨某某的银行账户发放社保待遇,其亲属吕某某、郑某某在明知杨某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仍然取走杨某某银行账户里的社保基金6287元。 针对这一“典型案例”,洮南市检察院将其作为“检察长”工程,成立数字检察专项工作小组,抓重点、破难点、找切点,以个案推类案,深挖细查,打通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全面梳理近年来所办理的社保诈骗案情况。建立“冒领社保基金类案法律监督模型”,调取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掌握的居民死亡人员数据、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数据以及洮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数据进行碰撞、筛查、对比,运用大数据调查国有财产流失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有58人存在冒领社保基金情况,且未被追回,造成国有财产流失126439.95元;有13名社区矫正人员存在多领取社保待遇情况,且未被追回,造成国有财产流失4329.56元。2021年至今,社保局向公安局移送骗取社保基金犯罪线索37条,追缴流失社保基金等相关数据213条;洮南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移送骗取社保基金犯罪案件33件。 下一步,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将针对相关单位监督、管理漏洞,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社保基金流失的问题。
通讯员:王泽北 郑会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