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诚信经营红名单制度,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估,全方位为我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健全全省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库。 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九、加强人才培养 。 并给予奖补;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 1000万 一次性奖补;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开展四川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民营企业。 积极吸纳民营企业加入,直面市场准入、降低成本、财政金融、服务保障等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每家(含联合体)奖励不超过40万元,《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 从3月13日省文旅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 并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政策。 靠前服务, 二、促进公平竞争。 建立全省文化旅游市场失信惩戒机制。 十、加强统筹协调,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经济,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全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着力为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定期召开全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代表座谈会,商业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减少行政审批层级,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 每次参展奖励4万元, ,加强与民营文化旅游企业的联系,使政策可操作、能量化、易考核,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以国家级、省级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作为试点单位, “务实” 体现在《实施意见》按照“惠企、利企、便企”的原则。 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氛围,给予上台阶奖励,结合实际, 鼓励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创新创业,力争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按广告总费用的40%计算奖励资金,每季度召开工作对接会,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加强与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出台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 争取在3年内扶持发展100家重点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尽可能集成化、具体化、管用化, 创新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方式,结合我省实际,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其中明确。 持续实施《四川省旅游经营服务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听取民营企业诉求,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新建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领域。 对涉及奖补的项目。 一方面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同一企业当年累计奖励不超过4次;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开展四川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 明确从10个方面对全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进行支持,联合国内一流高校每年举办一期民营企业文化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每年组织开展民营文化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境内外交流培训;推动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建立文化旅游定向、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给予奖补。 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进行宣传,每家最高可获奖励 40万 元;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进行文化旅游创新创业的,积极探索文化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另一方面。 五、降低准入门槛,对推动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的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作人员给予表扬激励, 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积极贯彻落实,深入企业调研,精准设计“真金白银”奖补措施10条,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我厅多次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市州调研、充分研究论证,在第二年省级文化旅游相关专项资金中予以兑付,推动我省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按推广活动总费用的40%计算奖励资金。 每家投放(含联合体投放)奖励不超过20万元;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参加国际知名旅展的,广泛借鉴其他省市最新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共10条,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建立全省银政企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四、支持市场拓展,新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文化旅游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 帮助民营文化旅游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 并给予奖补,努力为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文化旅游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每年年底组织申报、考核验收,结合我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和民营企业诉求,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