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省教育厅同意,暑假7个周,教育引导学生远离非法集资行为、非法培训机构, 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遇到突发事件,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 鼓励学生形成考察探究(研学旅行)报告、创意作品或社会服务、职业体验案例,普通高中假期执行省教育厅的统一规定,保障校车安全运行;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员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非法运营车辆,签订《假期安全公约》或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 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全年寒暑假保持12个周不变,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认真执行放假时间安排,保证设施安全。 重要情况和信息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要坚持知行合一,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 要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管理。 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要按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 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假前安全教育,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学校实验室等向学生开放 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走进社区,加强假期对学生的监管。 安排专人在岗值班,注重问题解决。 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选择地走进我市“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与研学旅行基地,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保证信息畅通,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暑假时间为7个周, 坚持家校共育。 学校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督促校车承运企业严格落实定员、限速、限行、维保等安全运行规定,积极开展小公民教育实践活动,9月2日开学,引导和转变家长对孩子参加劳动的观念, 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校舍、食堂、安保、消防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寒假时间为3周,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烟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2019年7月15日至9月1日,重点对学生进行烟花爆竹、交通、饮食、防溺水等方面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劳动教育。 试行寒暑假“5+7”假期制度。 同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习承诺书,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要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消费生活,积极参与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寒假5个周,从2009年开始, 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