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合理布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 从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经营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宣传动员。 没有条件单独设置可回收物回收点的, (五)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鼓励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