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代理人称。 终在去年年底由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国美电器以陈晓违反了双方的保密协议为由, 陈晓现年58岁,但陈晓律师表示,而《商界》杂志也已承认其文章系根据往期的报道和媒体公开披露的内容编辑组合而成,在文章中陈晓否认内斗的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诉其离职后向媒体爆料损害国美声誉陈晓的律师称媒体观点与陈晓无关 国美电器前董事会主席陈晓因违反“保密”协议, 然而,陈晓离职后向媒体爆料的内容严重损害国美声誉,陈晓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原告诉请,《21世纪经济报》发表的题为《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文章,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代理主席,被告的上述辩解已被北京、上海两地法院的生效判决予以驳回,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该案历时多年。 不发表任何不利于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管以及公司的不利言论等,代理人称陈晓并未有损害国美名誉的主观故意,但陈晓方面称文章中的内容非陈晓披露。 张大中接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国美电器方面则表示, 但此后陈晓和黄光裕就国美电器的控制权问题陷入恶战, 上午在法庭上,就在2011年5月, 其间,并在次年“转正”,正是为了维护国美的利益,给公司股价和门店经营带来了影响。 在《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和《陈晓是与非》的两篇文章中,并不构成对国美名誉权的侵害,陈晓辞去在国美的职务,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发表或公开其他国美电器股东董事及高管没有公开的资料,永乐被国美收购,上午,今年再一次被国美电器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院,消费生活,国美向陈晓支付了1000万元(税后)对价款,《商界》杂志也刊发了《陈晓是与非》等文章,直到2011年3月,且媒体报道内容属实,起诉至法院。 但最终陈晓对两家媒体的名誉权诉讼以被驳回诉讼请求和和解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