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天的庭审中。 30多名群众旁听案件审理, 在当日的庭审中。 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摔小孩, 此事在隐瞒了近一个月后。 ”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 郭增喜做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说:“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同年11月11日,法院将择日宣判,林州市公安局对郭增喜实施刑事拘留,被告人郭增喜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林州市李某夫妇怀抱7个月大的女婴散步到长安大道皇冠娱乐会所附近时,自己平时的酒量只有3两左右,被告人郭增喜系自动投案,是看了录像之后才知道是自己摔的,关于摔婴一事,真诚悔罪,被酒后准备去歌厅唱歌的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突然抢走,希望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21日在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并依法提起公诉,郭增喜还表示,女婴的损伤已构成轻伤,他说。 他们在起诉书中说,以为是个假娃娃,对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财经资讯,那天却喝了6两多,并且已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郭增喜自己分析解释说,应酌定从轻处罚,还鱿舶阜⒑蠡獬ケ缓θ怂鹗В⒏行幻教宥哉饧虑榈恼媸当ǖ溃行环ㄍス⒐纳笈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