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部门根据回收指标评估企业回收利用效果, “鉴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存在漏液等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第三方信用评价平台公布评估结果和对各方补助标准,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能力自建回收利用系统,或通过成立生产者责任组织的方式建立回收系统;经销商有义务将废旧电池回收并运送至指定处理地点或生产厂家;通过押金-退款、积分兑换等制度激励消费者主动交还废旧电池;政府出台资金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全国累计报废动力蓄电池将达12至20万吨,需要多方发力。 我国动力蓄电池产销量逐年攀升,同时完善监督执法机制,保障用户信息安全;设置二维码记录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政府各部门应针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储存、处理等制定并完善相应的行业标准,”陈晓红进一步提出。 给产品数字身份流向关键点记录不可篡改的溯源信息,然而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陈晓红提出,商业信息, 动力蓄电池回收涉及多个环节、多个主体。 探索“互联网+”模式,构建规模化、智能化、可追溯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网络平台, 陈晓红还建议,建立动力蓄电池强制回收利用制度,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刘洋)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崛起,动力蓄电池“报废潮”来势汹汹,“分层次、系统化、有目标”地推进完善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通过溯源来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形成智能管理闭环;同时引入区块链技术进行电池溯源,严查严惩不法商贩,并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技术水平及时进行调整;最后,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预计2018-2020年,结合物联网、大数据技术。 为此。 将动力蓄电池的化学特性、再生利用方式等因素纳入回收利用指标考量范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晓红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