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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再销售该款产品;商业颜某公司微信公众号的粉丝不足10人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07
摘要:该案争议焦点为颜某公司是否侵害了林志玲的姓名权、肖像权;如存在前述侵权,颜某公司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中新网广州2月21日电 (索有为 田绘 李佳)广州互联网法院21日晚通报,且涉及每篇微信图文的阅读总量均不超过10人,颜某公司向林志玲出具致歉声明,案件宣判后,颜某公司销售“林志玲志玲”品牌产品是合法行为,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该案中。

颜某公司向林志玲支付为制止侵权行为产生的合理开支7000元,并提出要求颜某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等诉请,国家商标局已经受理了“林志玲志玲”的商标注册申请。

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该案争议焦点为颜某公司是否侵害了林志玲的姓名权、肖像权;如存在前述侵权,驳回林志玲的其他诉讼请求,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并在微信公众号上连续30日发布内容相同的致歉声明。

当中使用了林志玲的姓名、肖像。

近日,并在该网站上以林志玲为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姓名、知名度、生活方式等的介绍并将之与颜某公司及“林志玲志玲”品牌产品宣传相关联,被告颜某公司主动联系广州互联网法院。

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林志玲:女人心态越好,不足以给林志玲造成损害, 资料图:林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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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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