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被告连续30天向林志玲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25万,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2日作出裁判,并在要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赔偿原告林志玲经济损失25万。 最终,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通报了林志玲与北京新氧万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根据判决书相关信息。 此外,更有视频为证指出林志玲多个部位接受过整形服务。 并且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5万元, 7月25日,林志玲方因此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持续90天,热点评论,法院判决被告连续30天向林志玲公开赔礼道歉,100万元的精神损失等其他诉求被法院驳回,被告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名为“志玲姐姐和baby当年还没整的这个部位是想告诉我们早年模特界流行狂野风吗”, (责编:关喜艳、周恬) ,共计205万的赔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