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范冰冰名誉权案二审胜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范冰冰诉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一审被判构成对范冰冰名誉权的侵犯,消费生活,被告方因发布诽谤范冰冰的文章,并赔偿范冰冰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8万元,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需道歉并赔偿8万元) 新京报讯10月10日, 据悉, 被告方不服该一审判决。 维持原判,星权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须在涉案网站首页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持续三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