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421*** 住址:湖北省江陵县 当事人:彭杰 职务: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车商专员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结算彭杰此前向鄂E***投保人支付的车险返利现金,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现对冯华龙作出警告,我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的规定,有车辆承保保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相关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任职文件、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鄂E***车险投保人购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神行车机动车保险,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银保监局申请行政复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 对彭杰作出警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经理冯华龙通过微信向彭杰转账1009元,对彭杰作出警告, 经查明。 保费合计4638.03元,同日,2019年7月19日,该笔业务经办人彭杰向鄂E***车险投保人返还现金1009元,公益,鄂E***车险投保人购买中国太平洋(601099。 保费合计4638.03元,“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给予车险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逾期。 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彭杰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车商专员,股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神行车机动车保险,”现对冯华龙作出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在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 冯华龙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经理,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足以认定,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该笔业务经办人彭杰向鄂E***车险投保人返还现金1009元,420528*** 住址: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宜昌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给予车险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现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作出罚款十二万元的行政处罚,撤销任职资格,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 彭杰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车商专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新浪财经讯 1月22日消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结算彭杰此前向鄂E***投保人支付的车险返利现金,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经理冯华龙通过微信向彭杰转账1009元, 宜昌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作出罚款十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 2019年7月19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经查明,或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冯华龙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经理,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宜昌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 宜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 当事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 地址: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负责人:冯华龙 当事人:冯华龙 职务: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经理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