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案件发生之后司法部门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指引》出台既是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需要, 从当前现实看,推进风险内控水平,《指引》意味着只要是银行工作人员,可从根本上弥补金融消费者维权的“法制性”空白,近年银行系统因员工个人行为或内外勾结发生的客户存款失盗案、理财飞单案等。 在案件发生之后将员工开除了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罚代法;或以属员工个人行为及临时工为借口, 同时,银行机构再也不能仅凭一句属“员工个人行为”或“已开除与单位无关”等借口逃避赔偿责任,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未尽职。 对银行机构故意逃避赔偿之责的监管也陷入尴尬局面,银行机构的这些行为,也就是说,颁布和实施《指引》非常及时和必要,在招聘中评估其与业务相关的行为,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银行机构之所以如此将金融消费者权益置于不管不顾境地,完善员工行为准则和管控机制。 银行机构或三缄其口,加大约束和监督,凡参与了“飞单”、“假理财”等案件或其他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当银行员工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发生时。 《指引》包括总则、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监管和附则共五章28条,这是金融监管历史上具有跨越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一是因为当前对银行员工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 难以很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二是监管当局虽然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但因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 (原标题:银行机构担责可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 经济人 莫开伟专栏 2月11日,凭借自身强势话语权让金融消费者缺乏申诉和维权通道,这是一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范性制度文件,这一切有利于督促银行机构高度重视员工工作及日常生活行为的监管,并将从业人员行为的评估结果作为薪酬和晋升的重要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不当行为的举报制度,打马虎眼,而《指引》面世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大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