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调整为每月500元/人和每月600元/人,同时,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决定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四川新闻网遂宁3月11日讯(记者 赵权军) 近日,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每月50元/人,对全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每月460元/人,遂宁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农村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调整为每月400元/人和每月500元/人,此次还提高了所有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 。 并结合遂宁市具体实际。 经遂宁市政府七届24次常务会议研究。 按照《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而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每月230元/人,消费生活,调整所有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并提高对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